-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2020年4月30日,欢迎来到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访谈直播间。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曹万里同志,今天就由他来跟我们一起谈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有关情况,同时也将回应在线的网友们的提问。曹局长,欢迎您。
- [曹万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感谢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这个与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能让网友们对我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能更好听取网友们的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 [主持人]:好的,在回应网友提问之前,先请曹局长介绍一下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总体情况,让网友了解一下好吗?
- [曹万里]: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茂名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加挂茂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茂名市民防办公室)牌子,内设有18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工程建设、建筑业、住房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行业咨询(中介)和人民防空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市区燃气市场和燃气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县级市燃气市场和燃气安全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和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
- [主持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很多方面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网友们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就我们今天的主题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得怎么样?请曹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
- [曹万里]:近年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 [曹万里]:一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各区县绿能环保(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化州市和信宜市项目已建成投产;电白区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成,计划5月份投入使用;高州市项目正在推进主厂房、汽机间、科普大楼等主体工程施工,预计10月底正式运行。茂南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方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核准等手续,正在开展环评报告报批和拆除设备工作。各区县垃圾填埋场建设也在不断加速,茂南区对羊角镇垃圾填埋场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清运垃圾已超过6万吨。电白区大部分镇级填埋场已关停和覆土遮盖、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正在征求意见,但目前仍有6个镇级填埋场在继续使用。信宜市已按专家意见完成洪冠镇垃圾填埋场整改待复验。高州市已完成沙田、长坡、新垌、金山填埋场现场整改,正在开展大井镇填埋场清运搬迁整改。高新区已制定整改方案。
- [曹万里]: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各污水处理项目均已复工。新增县级以上污水处理项目方面,4个正在抓紧调试运行;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正在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尚未通水调试;高新区综合水质净化厂完成施工总进度的92%;化州市同庆镇(茂名监狱)水质净化厂二期主体工程已完成91%。提标改造项目方面,5个正在抓紧试运行;茂名市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进度达到92%,设备已逐步进场并开始安装。新增镇级污水处理项目方面,今年需完成的46个项目中有11个在设备安装(调试)、34个在土建施工,尚有1个未动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方面,今年已累计敷设完成县级以上管网约15.7公里、镇级管网约10.7公里,改造城镇老旧管网约0.42公里。
- [曹万里]:三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与“双创”和文明施工管理相结合,督促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措施;制定印发了《关于修订<茂名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和标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提升了监督管理效能;除通过开工条件核查要求落实有关围挡、洗车槽、喷淋等扬尘治理硬件设施外,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在大气污染高发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预案,每天派出监督人员进行高频次检查巡查,督促各建筑工地按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开展工作。
- [主持人]:茂名市户籍人口800多万,常住人口600多万,每日生活垃圾大约有多少?是如何处理的?市里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 [曹万里]:根据市公安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市2019年户籍人口约817.7万人,常住人口约641万人,是名副其实的人口大市。经各地统计,目前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每日清运量约3700吨,节日期间还将大幅增加,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大。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全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并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 [曹万里]:1.不断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我市在全面建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一县一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并同步开展现有的市生活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快速推进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目前2个新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2个新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年底前可建成投产。待全部项目完成后,我市每日生活垃圾最大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5500吨(年底前达到4300吨),可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曹万里]:2.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目前建成垃圾焚烧厂2座和填埋场4座、垃圾压缩转运站115个以及村收集点23000多个,全面建成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二是制订出台《茂名市“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办法》《茂名市城乡环境卫生巡查暗访工作制度》《茂名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指数”指标计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从建章立制上不断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三是构建城乡垃圾收运统一处理模式,结合“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项目分布情况,按交通条件分区域统筹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村庄配置保洁员,定期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村集中垃圾运至镇垃圾转运站中转,再运至县级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全力保障垃圾处理投入,采取各级财政补助、收取垃圾处理费、争取社会捐助等方式统筹资金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 [曹万里]:3.常态化监管,加强监督执法。建立每月一暗访制度,持续强化常态监管,畅通公众投诉监督渠道,及时整改反馈,并加强执法监管管理,对乱扔垃圾、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纠正查处。
- [主持人]:下面的时间,我们来看看在线网友们的提问。这位来自高州市碧桂园网友反映,小区旁边金坑垃圾填埋场经常发出臭气,空气难闻情况时好时坏,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改善,还群众一个好的居住环境?
- [曹万里]:高州市金坑填埋场建设早于碧桂园凤凰城,是城市必须配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又是目前高州市城区和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的唯一场所。为彻底解决垃圾去向的问题,高州市2018年起全力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目前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正常推进,累计完成投资约72.1%,预计今年8月份点火,10月份可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即可解决高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问题。
- [曹万里]:针对当前环境卫生问题,茂名市和高州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时常到金坑填埋场现场督导,高州市也一直派出管理人员驻场内全力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运营单位增加人力和设备,采取增加除臭批次、缩小工作面、加快覆膜等措施,全力做好场内降味除臭工作,尽量将垃圾异味控制到最小。同时,大力整治垃圾运输车滴漏问题,加强道路清扫冲洗工作,改善场外环境。
-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位网友说到:很多群众对垃圾站建设有疑虑,请问垃圾站选址有什么规定,建成后会不会臭气熏天?
- [曹万里]: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人们生产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改善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我市基本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收集点、中转站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没有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就没有办法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的收运处理,垃圾到处乱堆将更加影响环境卫生。
- [曹万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明确“按交通便利、便于作业的原则建设或配置村庄收集房(点、站)、乡镇垃圾转运站及各类运输车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频次。”《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规定转运站不宜设在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临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同时明确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隔距离:大型I类大于等于30米、Ⅱ类大于等于20米,中型Ⅲ类大于等于15米,小型Ⅳ类大于等于10米、Ⅴ类大于等于8米。
- [曹万里]: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和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时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竭力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 [主持人]:这位网友反映说:家旁边在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其实就是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后烧垃圾会不会污染环境,对我们身体有危害吗?
- [曹万里]:我市人口量大,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数量大,目前建成焚烧厂和填埋场均已超负荷生产,但是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垃圾滞留问题,建设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是彻底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出路最有效的举措。我市建设的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都按高标准建设,采用当前世界上最成功、最先进的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残渣、污水、烟气排放及噪声影响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2014)及相关规模要求,烟气排放指标可达到或优于欧盟2000标准,不会影响人身体健康。同时,我市新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作为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基地配套建设,采取花园式设计,建成后将定期向公众开放,届时可通过预约入厂参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是新时尚”,当前生活垃圾分类是个热门问题,上海、广州、深圳都先行开展了,我市情况怎么样?
- [曹万里]:近年来,我局陆续印发《茂名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茂名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动员部署相关会议,并陆续在信宜市、高州市农村探索开展试点工作。今年1月份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民群众可向市城管执法局咨询,也可进入我市市委、市政府官方网站等途径实时关注我市工作动态。
- [主持人]:我们看看下面这位网友说到:我村旁边有一个大垃圾堆放场,臭气难闻,污水横流,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请问这个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 [曹万里]: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清洁卫生问题,一边大力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解决生活垃圾处理出路问题,一边加快推进存量垃圾治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市宜居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茂名市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方案》《茂名市镇级填埋场整治验收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规范和推进镇级填埋场整改验收,并将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纳入整治范围。整改工作按照“省级统筹指导、抽查复验,市为责任主体、组织验收,县级具体落实,统一实施”原则开展,我局作为市级牵头部门开展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实施整改工作。网民反映的问题可以向村委会、属地镇街反映,也可以直接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反映,我局也将网民反映的问题记录下来,反馈给相关地区住建部门落实整改,并将跟踪督促整改进展。
- [曹万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大力推进存量垃圾整治。一是摸清底数,台账式管理。为切实摸清我市镇级填埋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状,我局多次通过信息书面收集和现场实地调查联合进行的方式实施排查统计,建立了茂名市简易垃圾堆放点信息台账,并视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整改完成后销号。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县级市政府为主体,全面统筹垃圾处理出路问题,有序关停镇级简易填埋场。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治理,可以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求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实施整体清运搬迁或就地封场整改。四是加强环境监测,保证整治效果。要求持续对场内外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定期环境监测,评估整治工作有效性。五是强化维护监管,确保安全可控。督促建立定期巡查和日常维护制度,安排人员对垃圾场进行安全排查,加强对已封场的镇级填埋场日常监管,杜绝垃圾偷倒事件发生。六是加强巡查监管。除了开展专项巡查外,我局还结合我市城乡清洁工作巡查暗访和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对各镇级填埋场整改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环境卫生黑点,竭力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 [曹万里]:截至目前,我市2018年全面排查发现的55个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已整改完成35个,其中已经市级验收29个,剩余的20个未整改的生活垃圾简易堆放场,相关区、县级市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工作。
- [主持人]:我市常住人口接近650万,可以说是一个人口大市,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该非常很多。那目前我市现状有多少生活污水处理厂,能处理全市产生的污水吗?
- [曹万里]:至2019年末,茂名全市常住人口641.15万人,其中常住城镇人口287.3万人。结合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我市各区、县级市城区人口在30万人至90万人之间不等。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我市市本级(茂南+电白)及3个县级市分别属于中等城市、小城市,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每人每天200-380升。考虑到常住城镇人口数据包含建制镇人口,而圩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一般比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小。故取中间偏小值,按照每人每天280升测算,则全市城镇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每天约为80.45万立方米。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取0.75系数测算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则污水排放量每天约为60.34万立方米。
- [曹万里]: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累计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2座,设计处理能力54.04万立方米/日(其中2019年新增30座,增加处理能力17.79万立方米/日,同比分别增长了136%、49.08%)。在建的新增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2个,合计设计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新增处理能力9.9万立方米/日)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今年年内开工建设。另外,全市2020年计划建成46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合计设计处理能力6.75万立方米/日。截至目前,45个项目已动工建设(11个设备安装、34个土建施工),1个正在前期准备阶段,5月底前动工建设。
- [曹万里]:综上所述,待全市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则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73.69万立方米/日,完全可以满足全市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的处理需求。
- [主持人]:刚才听曹局长介绍时提到2019年新增了30座污水处理厂,同比增长了136%;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17.79万立方米/日,同比增长了接近50%。请问你们是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这么大的变化?
- [曹万里]:我局作为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科学指导下,我们主要通过采取如下措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曹万里]: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推进统筹,明确了各区、县级市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相关市直部门的责任分工。2019年10月,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城镇生活污水专题)现场推进会。此外,还不定期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现场会、调度会、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情况,不断压实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 [曹万里]: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我市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茂名市2019年度镇级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任务清单》,组织各地制作了污水处理项目“一图一表”,明确每个项目的配套管网建设示意图、倒排工期计划表,确保了各地各单位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清、责任明。
- [曹万里]:三是坚持主动服务,解决困难问题。我局收集并及时协调解决制约各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的瓶颈性问题,未能解决的事项则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或专题会帮助各地协调解决。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召开各类会议和开展实地调研近30次,确保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 [曹万里]:四是开展核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我局成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周研判、月调度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全年召开核查工作会议3次,累计开展核查指导近70批次,实现了核查指导全覆盖。建立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展信息周报制度,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并不定期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各地开展核查。全年累计发出通报11份、提醒函9份,组织召开约谈会4次,较好的履行了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指导职能。
- [主持人]:这位网友问到:如果我们发现某些路段路面经常污水横流,又黑又臭,市住建局能派人处理一下吗?
- [曹万里]:我局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我市市本级中心城区排水(污)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69或者12345进行电话投诉,也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直接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
- [主持人]:这位网友反映说他家附近正在建设一个污水处理项目,他们一家人都非常担心以后污水厂的臭味、噪音影响他们生活。请问污水处理厂在选址时,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学校等民用建筑之间的距离有什么要求?
- [曹万里]: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中关于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污水厂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并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第6点“根据环境评价要求,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而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已明确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纳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建设项目名录,明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向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目前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选址,对卫生防护距离没有具体要求。
- [曹万里]:此外,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第4.4.4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终止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 [曹万里]:综上,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处理规模不大于5万立方米/日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处理规模大于5万立方米/日小于10万立方米/日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处理规模等于或超过10万立方米/日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对于镇、村两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明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村里的生活污水没有收集处理,路两旁的小沟里污水又黑又臭。请问农村的污水处理是你们负责吗?
- [曹万里]:市里面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和市水务局已经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经作出了安排,具体情况可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咨询。
-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他们辖区现在还没有污水处理厂,为什么要收他们的污水处理费?那费用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收的?
- [曹万里]: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二章“征收缴库”第七条规定: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 [曹万里]:2.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暨简化自来水分类价格的通知》(茂发改价格〔2017) 58号)执行。
- [主持人]:下面这位网友问到:我市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 [曹万里]: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纳入监管的施工工地必须落实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底化、拆除工程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6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外,还要做到工地物料100%覆盖和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同时,要求在干燥易扬尘作业和污染天气预警时全程或加密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
- [主持人]:那么对于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住建局采取了哪些有效管理手段?
- [曹万里]:结合建筑工地实际,我们从监管上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强扬尘防治。一是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建筑工程各方责任单位知晓扬尘防治工作内容和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将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中现场围蔽、喷淋系统配置、洗车槽等硬件设施纳入开工要求,未完善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三是要求在施工现场和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车辆出场冲洗及建筑工地作业情况;四是要求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将开启喷淋系统的图片上传工作微信群,实施实时监督;五是将扬尘治理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内容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六是根据应急预案,在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开展高频次和全覆盖的检查巡查,强化监督管理。
- [主持人]:如发现附近有建筑工地扬尘严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反映?
- [曹万里]:我市广大群众如发现有建筑工地存在扬尘过大和不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可以通过拨打12369或者12345进行电话投诉,也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对违法行为向工程项目属地的住建、城管执法或环保部门直接反映。在收到举报投诉后,有关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情况属实将责令该建筑工地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曹局长来到在线访谈演播室,与网友进行交流,回应网友提问,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您的留言我们会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开展回应,也请您继续留意我们下一期“在线访谈”的节目预告。网络推动发展,问政惠及民生。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