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才幸福]:受疫情影响,今年的会计资格考试是否延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怎么进行的?
[回答]:根据财政部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原计划在5月初举行,目前因疫情原因延期举行。根据6月23日财政部网站消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我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级资格考试暂时还是按原定的时间9月3日至5日举行。后续事宜请考生关注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茂名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规定是:各单位应督促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需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2022年茂名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有11种,包括: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茂名市”区域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承担省财政厅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科研课题结项,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完成省财政厅组织的《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测试并达到90分以上,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形式。这11种学习形式有不同的确认学分分值、学分确认方式和材料提交要求,详细情况大家可以登录市财政局网站或来电咨询了解。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的电话是:0668- 2283369。
[不见星光]:财政预决算公开有哪些具体规定?
[回答]:预决算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夯实部门及所属单位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实现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预决算的公开时间要求是:本级政府预决算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各部门预决算需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需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所属单位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方式是:茂名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设在茂名市财政局网站的“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专栏。此外,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政府系统序列市直部门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公开;有网站的预算部门,需在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开预决算(含所属单位预决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预算部门统筹、指导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完整、规范、准确、真实。
[青狂不轻狂]: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形势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财政部门对保就业、稳就业有哪些支持措施?
[回答]: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一是为加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积极筹措就业补助资金7559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实。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三是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凭符合条件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四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五是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六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截至6月10日,全市已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597.6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1047户;七是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按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及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回答]:另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茂名市落实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目前,我局已发文督促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尽快按出台的政策执行。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支持稳住 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无悔青春]:现在的政府采购审批流程是怎么样的?有关政府采购投诉是如何处理的?
[回答]:按照“放管服”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精神,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审核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我市明确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范围,由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自行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将应由采购人承担的责任全部放权给采购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是实施“不见面”线上审批流程。经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除法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外,财政部门只保留对采购进口产品和400万元以上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权。为优化审批流程,我局印发了《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1年9月23日起,政府采购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线上办理,无需现场提供纸质资料,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零跑腿”。此外,为减少不必要的审核,2021、2022年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分别转发了《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明确我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共享使用清单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口事宜,无需另行组织专家论证和公示,减少重复论证重复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一方面,2021年1月开始取消政府采购计划纸质备案,所有采购项目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计划备案及合同备案,采购人依法依规自主选取采购方式,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系统化、便利化程度,提升政采效率。另一方面,从今年3月15日起,顺利实现“数字财政”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双系统数据对接,“采购预算、采购执行、结果支付”三大数据全流程贯通,采购单位根据预算数据进行采购计划申报,省去中间环节,采购结果直接关联支付系统进行即时支付,大大提升采购效率。
[回答]:另外,依法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是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为依法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办理。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投诉地址及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政府采购各类投诉。制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图,化繁为简、直观清晰地列明质疑投诉环节、受理期限,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晓质疑投诉流程及权利义务。二是加强受理审查。按照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投诉项目的管辖级次、投诉主体资格、送达时间、投诉书文本格式等要件。三是优化处理时间。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财政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较法定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对于预算金额较大或者投诉事项较为复杂的项目,我们视具体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四是创新政府采购纠纷调解机制。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在处理各类投诉案件时,探索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逆流而上的鱼]:大家都很关注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不知道财政部门投入了多少资金?
[回答]:近年来,我省和我市每年都会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了我省和我市的十件民生实事,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资金保障职责,下面我分别介绍一下。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主要投向教育、社会保障、人居环境、交通安全等事项,切切实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解决了与广大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问题。截至2022年5月,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级配套资金2.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快于时间进度15.5个百分点,有力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同时,我市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做到节用为民、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今年全市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把市十件民生实事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不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公路改造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截至2022年5月,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共拨付1.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快于时间进度4个百分点,保障了市十件民生实事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