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锋]:请问,家庭农场要符合什么条件?对家庭农场有什么扶持政策?
[回答]:我们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一定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面积应不低于50亩,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经营规模应达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全市家庭农场有1.9万家。 扶持政策。在金融服务方面,如果家庭农场运营规范、经营正常且有资金需求,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加入“信贷直通车”活动(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最高可以获得300万元贷款。 对于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年中央、省、市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
[夜雨微风]:如何推进茂名市农村创业创新?
[回答]:乡村振兴除了靠资源,还要靠人才。我们多措并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促进各方面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第一个措施是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我们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创业就业的服务窗口,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开发了微信“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群众查询政策和办理有关事务,为他们提供“一网通办”“一键查询”“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在农村,我们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把脉服务”专项活动,组织用工企业深入村庄,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 第二个措施是落实“干货”政策。优惠政策涵盖了财政补贴、金融信贷、科技人才补贴等等方面,比如说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享受3年期的租金补贴,个人贷款最高50万元等等,这些政策在政府网站、“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小程序”都能查询到详细信息,我在这里不再赘述。 第三个措施是着重培育创业创新主体。一方面,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重点引进有资金、有技术专长、有市场渠道的返乡人员回乡创业,带动就业。另一方面,培育导师。包括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特别是请返乡创业就业带头人现身说法,传授创业就业经验。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探索“平台+导师+创客”服务模式,提供“一带一”“一带多”“师带徒”的指导。 第四个措施是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我们在电白区、高新区、高州市、化州市都建了返乡创业创新孵化地,市连续两年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大赛,展示创业人的风采,也通过他们的故事传授创业经验。 第五个措施是在乡村振兴中创造就业岗位。乡村供水、供电、道路、房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也设置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都优先本地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户就业。以上是我市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做法。
[青春不悔]:茂名市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有哪些主要举措呢?
[回答]:农业投入大,生产周期长,但农村不动产价值低,农民贷款很难,因此,解决贷款难问题对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意义重大。我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举措有五个方面: 一是协调金融机构全力支持我市乡村振兴。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与建行广东省分行、农行广东省分行和中国银行茂名市分行等各大银行签订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大力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开拓农业农村投融资渠道。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市各金融机构发放支持乡村振兴涉农贷款7.3万笔、303亿元。重点扶持我市的现代产业园建设、“茂”字号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各类示范基地建设等。 二是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农业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高,所以设立农业保险制度,对降低农业经营风险非常必要。我市开通农业保险品种20种,包括水稻、玉米、花生、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主要农产品,也有荔枝、龙眼、三华李、水东芥、化橘红本地特色品种保险,还有森林保险、水产保险等等。2021年实行“生猪价格+期货”保险试点。今年截至到10月底,全市农业保险保费6.27亿元,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66.3亿元,今年已经赔付损失1.69亿元。 三是开展“农担贷”业务。“农担贷”是一款免抵押的贷款产品。2020年以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和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发放“农担贷”219笔,合计贷款资金3.4亿元,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 四是设立茂名农业发展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2.8亿元,已申报储备农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56个,申报投放资金14.76亿元,下一步遴选优质项目,稳步推进。 五是正在筹建“茂名金融支农联盟”。这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支农模式,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8至10家银行、保险机构作为发起单位,邀请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茂名运营中心、粤茂农业发展基金、国鑫融资担保公司,市电视台、茂名日报社等媒体,农业农村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农林科技等高等院校,以及农业企业筹建“茂名金融支农联盟”,进一步推动我市“政银保担”信用合作贷款。
[食客]:牛蛙、甲鱼能不能吃呢?哪些水生动物能够养殖和食用呢?
[回答]:中华鳖、牛蛙、美国青蛙等是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的两栖爬行动物,是属于经济类水生动物,是可以食用、养殖的。
[美丽的明天]:从事水生野生动物繁育、经营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到哪里办理?
[回答]:需要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可以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雨晴]:沙琅镇有“中国养龟第一镇”之称,那么石金钱龟是否属保护动物?能否养殖、销售?
[回答]:石金钱龟,今年已经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仅限野外种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办法》规定,养殖、销售水生野生动物的,实行特许管理。所以,如果有网友想要养殖石金钱龟,就要到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拿到有效合法证件后才能养殖。如果要上市销售,还要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才能流通、销售。否则将作为非法经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地下铁007]:感谢市委将市级重大基础设施t第一季度建设项目设在林头镇路段实施改造,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全镇人民全力配合支持。G325是条老国道 ,国道的扩建,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在G325道路由原来二车道扩建成四车道过程中,道路北边扩宽3.5米,南边占扩宽6米,为什么道路两边扩宽标准不一?路扩建后有无考虑过村民住宅家门口与道路边界的安全距离应是多少?如安全距离过不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政府部门应倾听、采纳属地民众的意见,必要时作出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使项目公开化、透明化,维护社会稳定,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回答]: 一、关于G325国道林头镇镇圩路段两边扩宽标准不一问题 G325国道在林头镇穿街而过,林头镇政府为了改善过境路段行车拥堵的状况,提升林头镇城乡清洁度和宜居宜业条件,在广大民众强烈要求和支持下,积极筹集资金对G325国道林头镇镇圩路段进行改造,并委托设计院进行科学设计。根据路段地形图和道路条件,在满足中线顺直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从两车道拓宽至四车道,但并非全路段对称拓宽,存在南北两侧拓宽不相等的情况。林头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存在网民反映“道路北边扩宽3.5米,南边占扩宽6米”情况的路段。因网民反映情况未说明具体位置,未能对网民反映的位置做细致复核,后续网民可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具体路段位置或直接与林头镇政府项目办联系。
[回答]: 二、关于道路安全距离问题 G325国道林头镇改造路段全长3.25公里,约有200米路段因道路条件制约不铺设人行道,其余路段均按照道路设计标准,在行车道外侧预留有2-2.5米的人行通道,故道路两侧民房仍有一定的安全缓冲距离。
[回答]: 三、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及行业管理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电白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与林头镇政府沟通对接,在道路建设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指导,指导增设加速带、安全标识等设施,并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项目,充分征集社会群众意见,提高项目公开化、透明化程度,确保以后道路建设符合标准的同时也能满足民众实际需求。
[新能源车主]:小区物业不同意装充电桩,普通市民该如何解决问题呢?
[回答]:市民应先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的要求,请原设计单位核实是否具备建设条件;或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方案,聘请专业施工单位改建消防设施。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市民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9〕1 号)精神,“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当地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落实。”因此,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前提下,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在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给予配合;如具备建设条件但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请向小区所在地的区(或县级市)住建部门反映。
[粵开心]:尊敬的王市长您好:我是化州市合江镇禾堂岭月水村村民,2003我村集体土地"狗圈岭”租给合江镇政府使用,且每年有租金单,2002有林地等确权证,2014到2018年都有资产登记属于我们集体所有。2017也经镇级镇长陈何生、市级农业农村局长彭劲崧局长同意予以确权登记资料都完善,到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发。2019.4.30陈何生镇长还与我村集体签有《协议书》同意征收为我们村集体办新村,有5人签名,2020.2.26合江镇政府将此宗地88亩(含镇政府9.7亩)非法划入国有土地,因没征地文件也末领征地补尝款,我们多次向化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梁荣杰反映此事,是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答应调查,到现在还没人来调查此事,望您能前来调查为我们解决多年烦恼的问题。谢谢!
[回答]:化州市合江镇人民政府于1994年与禾堂岭管理区月水村2个生产队签订《土地捐献协议》,捐献的土地用途作为兴建化北第一中学,土地属捐献性质,无任何补偿,减免被征用地村集体负担的公粮任务。合江镇人民政府并于1994年办理该宗地《建设用地许可证》茂许证化字(1994)037号。由于当时办学条件限制,原化北第一中学未能建成。后来为招商引资,发展工业,振兴合江经济,需将该宗地作为办工业园区、开发用地,由于该宗地用途改变,合江镇人民政府又于2003年3月12日与禾堂岭月水、新屋村签订《协议书》,2003年7月18日与禾堂岭坡尾、月水、新屋村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2003年8月5日与禾堂岭月水、新屋村签订《<协议书>、<土地转让协议书>补充条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合江镇人民政府自2003年起每年向被征用地村集体支付征地补偿款,2016年后开始以转账方式支付。“狗圈岭”在月水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月水村村民以为已征用且已办理建设许可证的部分土地划入确权范围,但是根据确权相关规定,该地块不列入确权范围。根据土地确权后续工作方案要求,建议月水村村民对其它符合确权范围的承包土地,尽快召开会议,形成村内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方案上报村、镇,再由技术公司出具成果资料交到合江镇,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发证。
[农世禄]:我是信宜市北界镇文垌高一村农民,单亲家庭,肾脏病晚期患者,有两孩子,前两年离家跟随前妻生活。因患病十多年了,两年前转发为肾病晚期,为治病我今已负债累累,亲戚朋友、信用卡、网贷能借的都已借了,因行动不便,我已两年未回家过年,只在市区租一简易房暂住治病,两年前申请低保对象至今,一直未获批准,而且还在12345平台申诉过三次,得到信宜民政部门回复都是虚假、不实回复平台。每次回复都说有与我联系,我基本满意。事实根本没有与我联系过,更加不可能有满意之说,并且民政部门相关人员单方面的对我老家与前妻共同拥有的农村住宅夸大、虚构事实,两处普通农村住宅,离婚时法院判与前妻共同拥有,即一户一处。我对民政部门人员表示我只办现个人低保,以便能够治病交费时能减轻负担,能维持医病治疗,我现已病情严重,各种病发症发作,不正常治疗,随时会病情发作死亡。但民政部门相关人员却冷漠地对我说:信宜很多这种情况,帮不了,你们自己想办法。民政部门人员就是这样的态度,不救助就会面临欠钱治病死亡的情况,民政部门人员都不有半点关心、帮助。求助无门,唯有求助上级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回答]:留言人多次通过市长热线诉求、互联网平台留言等要求纳入信宜市最低生活保障。信宜市领导高度重视,在今年8月份,信宜市政府督查室会同信宜市民政局、北界镇政府就投诉人在“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要求纳入低保的事项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信宜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省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留言人的家庭是不符合当前信宜市低保救助政策的。同时,信宜市民政局已多次联合北界镇公共服务办对其家庭进行核实,并于8月9日,北界镇文垌村委会、北界镇社工站组织人员曾上门对其进行了慰问,送上慰问金500元和大米1袋、花生油1瓶、面条1箱等慰问物品。10月27日,北界镇公共服务办还组织工作人员到其前妻居住地高州进行了解核实。鉴于其不符合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一步,信宜市民政局将继续关注其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给予其最大的帮助。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其在医疗上最大的帮扶,以减轻其经济压力。